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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端午”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8-04-26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2018年“五一”、“端午”小长假即将到来,按照市旅游委、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假日期间全区旅游行业的安全与稳定,为广大市民和外地游客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切实保障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旅游安全责任,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清“五一”、“端午”小长假期间旅游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工作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切实克服麻痹思想和盲目侥幸心理,进一步落实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强化大局和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安全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跟进监督检查,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特别是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明确假日旅游安全措施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小长假期间旅游行业安全保障工作万无一失。一是宾馆饭店要要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工作,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食品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到位、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强化用电、用气、用油以及电动车等的存储和使用管理,按规范严格操作。二是旅游景区景点要做好森林防火,要专人看护、巡视,及时清除杨柳絮等可燃物,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做好客流控制,加强客流监控,及时对外公布,并做好限流疏导等措施;做好大型游乐设施、高风险项目、水上游船、地质灾害隐患等的安全检查,不能保证安全的设施项目、重点区域,要及时关停。三是旅行社要抓好旅游交通安全工作,严把用车关,使用有运营资质、车况良好、有充足保险保障的旅游车辆,严格导游员专座,确保旅游交通安全;抓好游览安全工作,合理安排组团出游时间和线路,做好游客旅游安全事项提示。四是按照部署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在节前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在小长假前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安全保障工作的培训和教育,采取多种方式普及旅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游客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强化员工安全技能培训,旅游安全工作必须做到应知、应懂、应会,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各类旅游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并加强预案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严格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领导要确保在岗在位,及时掌握旅游安全情况,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报告,并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措施,要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联系人:刘蕊 李海亮 电话:82785367 82785372

  假日办24小时值班 电话:88494709 传真:82785004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