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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488.com关于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7-11-23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随着年终岁尾的来临,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高峰期,影响安全的不稳定因素增多,极易发生各类事故,安全形势严峻。特别是2017年11月18日,大兴区西红门镇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根据蔡奇书记、陈吉宁市长、王宁副市长等各级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和北京市11月19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安发〔2017〕15号)和《北京市海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决定自11月20日起,在全区旅游行业开展为期40天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分析年终岁尾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的特点规律,在全区旅游行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非法生产经营衍生的安全隐患;着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取缔一批违法场所,拆除一批违章建筑,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着力加强隐患突出的低端业态安全管理,对安全隐患突出的低端业态做到坚决疏解、倒逼腾退,全面压减事故总量,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旅游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各住宿业、旅游景区、旅行社、民俗村(户)、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红色景区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 旅游景区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滑道)、蹦极、攀岩、专用机动车、摆渡车、游船、游艇等设备和消防安全,以及彩钢板建筑等方面隐患。住宿业重点围绕消防安全、地下空间等开展清查整治。旅行社、民俗旅游村(户)、特色业态、红色旅游景区等针对自身业态特点和属地部署的任务开展清理整治。

    三、职责分工

    (一)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由区旅游委统一领导;区旅游委党组书记、主任曹宇明同志任组长,旅游委史广亮调研员任副组长,区旅游委其他领导分别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旅游委行业管理科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组织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则,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本通知要求,针对本单位实际,依据职责制定单位的实施方案,按照本单位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开展排查、清理、整治,建立健全起一本本单位安全隐患台账,详细记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各单位要对7月份以来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特别是挂账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安排专人盯防,限时整改,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工作安排

    从11月20日开始至12月底,集中40天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行动。

    11月20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召开会议,周密进行动员部署,做到方案措施细,任务要求清,落实责任严。请各单位于11月24日前将旅游行业实施方案和本单位的实施方案部署传达到全体工作人员,并于11月25日12时前将动员部署情况(附本单位实施方案)报区旅游委。

    11月20日至12月20日,各单位要开展全区域、全天候、全要素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单位,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拆除违法建设,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各单位要建立隐患台账,重大隐患进行挂账督办。

    12月20日-12月31日,各单位要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特别是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提出本辖区、本部门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的对策和措施,研究制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于12月25日前将大排查、大清理和大整治专项行动总结报区旅游委。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专项行动部署落实阶段性总结和进展情况。自11月20日起,各单位于每周三12时前,将本周安全隐患台账(见附件)以及有关情况报区旅游委,由区旅游委汇总后报区安办(首次报表时间为11月22日12时,后续报表时间为每周三12时)。

    (二)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区旅游委每两周通报近期事故情况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定期曝光依法严厉查处、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约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大兴区11?18火灾事故教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紧密结合,集中精干力量,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建立台账,强化管理。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加强分类监管,对整治情况要逐一进行验收复查。各单位要逐个点位排查登记,一单位一专档,逐级领导确认签字。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要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区旅游委将联合其他部门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和死灰复燃。

    (三)加强宣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行动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充分利用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 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整治行动安全隐患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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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20日

(联系人:李海亮,李思佳,电话:82785372,邮箱:hdlyh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