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旅游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2日

海淀区旅游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为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根据海淀区《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区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区旅游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围绕我委中心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基本目标

  我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基本目标是:建立一个体系;强化两种意识;促进三项建设;达到四个规范。

  建立一个体系:即结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全委覆盖、层层负责、重点防控、责任到位风险防控体系。

  强化两种意识:即强化干部的廉洁自律和为民服务意识。

  促进三项建设:即委党支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达到四个规范:即思想、行为、工作、制度规范。

  三、实施范围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实施范围:委领导班子成员、委各科室、以及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

  1.重点对象 掌握审批、审核、组织人事和财务的党员干部。

  2.重点领域 政府采购、专项资金、基建工程、人事调整、财务管理以及行政执法等涉及人、财、物和群众利益的科室。

  四、组织机构

  委成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黄亦红

  副组长:欧阳东方 冯军 史广亮 黄廷虎 李朝阳

  成 员:周辉 刘京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黄廷虎(兼)

  办公室工作人员:周辉、刘京飞

  五、内容方法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涉及的主要风险是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针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采取前期防范、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并依托计划、执行、考核、修正循环机制,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

  六、具体措施

  (一)思想道德风险防范

  思想道德风险主要表现: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素质低;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受、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

  前期预防措施:

  1、加强廉政教育力度,夯实思想道德基础。一是廉政教育实施“四个纳入”:即纳入到委领导班子的学习之中、纳入科室科务会之中、纳入到全委人员的培训之中。二是进行廉政成本意识教育,开展算好清廉七笔账活动,即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三是建立廉政教育工作台账。记录开展廉政教育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教育内容等。四是开展廉政教育大讲堂和实践活动。积极参加有关讲课、辅导,适时组织参观反腐教育展等活动。

  2、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和区委18条具体要求。二是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三是委领导与管辖党员干部开展好谈心活动。四是定期召开委民主会议,虚心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形成良好的民主氛围,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3、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强化人文关怀。一是开展党风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氛围,打造风险防范的思想防线。二是培养先进典型,最大化地将教育成果转化成风险防控成果。三是组织开展家庭助廉等教育活动,创造良好的机关廉政环境。

  中期监控:

  1、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全委思想道德风险防范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查阅学习笔记,督促工作落实。

  2、广泛听取群众对党员干部在思想道德方面的意见,并对收集的意见和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后,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把思想道德风险控制在最低点。

  后期处置:

  对群众有举报、企业有反映的;不按照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情节轻微的;民主测评中满意率较低的;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组织认为有必要提醒的,通过约谈、重点提醒等方式进行警示提醒。

  (二)制度机制风险防范

  主要表现: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需要,及时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规化工作措施。

  前期预防措施:

  1、把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列入委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每年对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做出部署,定期检查落实情况,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问题和情况。

  2、委党支部要参与到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工作中去。

  3、坚持办事公开。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在网上公开工作职能、办理事项、办事程序等,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中期监控:

  1、继续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的要求,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完善防范管理各种措施。针对日常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实践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制度机制,用制度和机制预防风险的发生。

  2、定期抽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每半年抽查一次,通过座谈会、抽查笔记、抽查风险承诺书等形式,检查各科室制度机制防范工作情况,督促工作落实。

  后期处置

  对制度机制建设中存在苗头性、倾向性但又不构成违纪违法的问题的科室,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任追究等手段,帮助和督促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三)岗位职责风险防范

  主要表现:不履行“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和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

  前期预防措施

  1、明确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既要明确业务工作的岗位职责,同时又要明确岗位的廉政职责及考核标准。

  2、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分别由委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对照职位说明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公开承诺:一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认真履行“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三是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承诺内容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中期监控:

  1、全程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和履职工作。全程监督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确保干部考察的全面性;对干部在岗位上执行政策,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加大责任追究。

  2、严格财务审批。主要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委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执行。进一步加强成本费用和公务消费的控制管理。

  3、定期抽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抽查各科室岗位职责风险防范工作情况。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行政投诉、信访举报等途径,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信息监测。

  后期处置:

  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但又不构成违法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手段,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七、考核评估

  (一)考核标准

  1、各科室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重视,认真落实委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分工明确,界定风险准确。

  2、对本科室廉政风险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各种措施到位。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3、本科室能够认真自查自纠,自查报告客观真实,查找问题准确,结果运用有效。

  4、注意总结和研究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不断修正廉政风险内容,完善措施,改进工作。

  (二)考核方法

  1、各科室自查:按照考核标准每半年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内容包括:措施是否到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是否履职尽责;薄弱环节是否准确;材料是否齐全。

  2、个人自查:科级以上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客观真实评价自己在履行“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科室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3、全面检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在各科室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半年工作总结,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检查相关材料等方式,每半年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建立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内容包括:岗位职责、职务任免、廉政风险界定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本人接受廉政教育学习记录;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情况等。依据廉政档案记录考核党员干部的廉政信用度,综合运用于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等工作中。

  (三)修正完善

  1、考核结果运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执行力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实行反馈通报制度。对不认真落实责任制、问题明显的党员干部以书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其进行整改;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后果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违纪惩处。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除严肃惩处违法违纪人员外,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大对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直接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力度。

  本办法于2014年3月30日开始实施。

附件:区旅游委个人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docx
附件:区旅游委处级领导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docx
附件:区旅游委科室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docx